孩子要教才會成材

2012030611:45

文/洪蘭(國立中央大學認知與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)

  看到那些闖入金門營區打傷人的孩子的父母一字排開,彎腰鞠躬向社會道歉,心中不勝欷歔。兒女不能為父母爭光,光耀門楣,反而要父母出來道歉,真是太不像樣了!

  現在的父母好像越來越寵愛孩子。前幾天在高鐵上,看到一個小女孩咬了一口漢堡,立刻吐出來,把漢堡往她媽媽懷裡一丟,大罵:「媽,你是白痴是不是?你明知我不愛吃雞排,卻偏偏買雞排給我,你存心要我死是不是?我討厭你,我最討厭你,你給我去死!」接著就放聲大哭。我驚訝得眼珠子都要掉出來了!這麼小的孩子竟敢如此跟父母講話;更令我驚訝的是,這位媽媽居然不生氣,反而頻說對不起,解釋是因為匆忙趕車買錯了。

  這麼小就會潑婦罵街,長大以後,眼睛裡哪有父母?教養孩子是父母不可規避的責任;不教,以後社會要付出沉重的代價,這次金門闖營區尋仇事件就是一例。

  人類是從動物演化而來的,因此還保留了很多動物的本性。馴獸師都知道,他一定要比動物先到訓練場,擺好架式以後,才叫人把動物帶進來。主從的身分要先確定,假如這個「主人」很不威風,動物馬上知道,牠會反客為主,這時就要換掉馴獸師,因為動物是不會聽從下屬命令的。做父母也是一樣,必須早早讓孩子知道父母的話一定要聽,而且父母雙方管教的方式一定要一致。教養孩子沒有撇步,以身作則,從小教起,如此而已。

  另一個父母一定要教的就是善用金錢。金錢帶來權力,孩子千萬不可因家裡有錢而指使同學為他做事。我很不喜歡兩個廣告:一個是「借錢是高尚的行為」,另一個是「喜歡嗎?爸爸買給你。」借錢絕對不是高尚的行為,孩子要學會量入為出,才不會因欠卡債而輕生。

  許多父母盡力為孩子買他想要的東西,理由是「我小時候想要,但買不起;現在我有能力了,我要給孩子一個不一樣的童年;我不要他有遺憾!」這是錯誤的觀念。我父親以前常說:「擁有的樂趣來自渴望。」如果想要什麼馬上就拿到,他就不會愛惜,很快就棄之如敝屣。給孩子買東西之前,一定要讓他很渴望得到這個東西,不要立刻就買。

  給孩子零用錢也不可以太多。我同事常感嘆他念高中的兒子花錢不當一回事,悠遊卡買沒多久就弄丟了,完全不在乎,只好叫他投零錢坐公車。但他若沒有幫兒子換好零錢,兒子拿到錢就投,不管是五十元還是二十元。我記得他兒子在念小學時,把一個一千元的進口熱水瓶掉在學校操場,叫他回去拿,他卻懶得走,要他爸爸再買一個。壞習慣一旦養成,是很難改的。

  孩子必須知道父母賺錢的辛苦,金錢得來不易,小時候不教,長大以後會來不及。許多父母平日太忙,常用錢去打發孩子,但是親情不等於金錢。電影《酷馬》中,孩子在外面殺了人,回家想跟父母說,但母親沒時間聽,打開皮包,放了兩萬元在桌上,叫他用錢去解決。有這種父母,孩子怎能不出事?

  古人說:「頑而不化者有訓,教而不遵者有法。」孩子要教,才會成材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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